已經改制~沒有考刑事訴訟法了~
特地提醒3月22日 要開始報名~~別忘了
100年警察特考雙軌制度考情說明如下:
1.自民國100年開始,採行警校生與一般生分流考試制度,警察特考由警校生應試,一般警察特考(原基層警察特考)由一般生應試。四等考試一般生與警校生之錄取比例為30%與70%。
2.一般警察特考分二試舉行,第一試為筆試,第二試為體能測驗,第一試錄取者,始得應第二試。
3.自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起舉行之本考試二、三等考試錄取人員須經中央警察大學訓練,四等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訓練。
4.男性應考人不限兵役狀況,皆可報考。取消男女分定錄取名額
5限制說明如下:
學歷資格:高中(職)畢業
身高限制:男165公分(BMI值18-28);女160公分(BMI值17-26)
應考資格:
(1)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。
(2)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。
(3)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
特殊限制條件
(1)年滿18歲以上,37歲以下者。
(2)非自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(結)業者
測考科目第ㄧ試
(1)國文『作文60%(申論題)、公文20%(申論題)、測驗20%(選擇題)』
(2)中華民國憲法概要(選擇題)
(3)法學緒論(選擇題)
(4)英文 (選擇題)
(5)行政法概要(選擇題)
(6)刑法(申論題)
測考科目第二試
(1)男性應考人:仰臥起坐一分鐘38次以上、引體向上2次以上、 跑走1600公尺8分14秒以內。
(2)女性應考人:仰臥起坐一分鐘30次以上、屈臂懸垂10秒以上、 跑走800公尺 四百4分40秒以內。
本考試分二試舉行,第一試為筆試,第二試為體能測驗;第一試錄取者,始得應第二試,第二試體能測驗動作實施程序及合格標準影片介紹網址連結如下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QAtw1zeB18
100年3月22日起至31日止受理報名,一律採網路報名,請應考人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://www.moex.gov.tw),點選網路報名後,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(主站或新站),直接進行報名,並於同年4月1日〈郵戳日期〉前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考選部,始完成報名程序。考試日期:100年6月25日至27日
暫定錄取名額:326名
警察(四等行政警察)工作介紹:
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,擔任第一線、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(包括勤區查察、巡邏、臨檢、守望、值班、備勤等勤務),主要從事警勤區、犯罪偵防、交通執法、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、戒護等工作(基本上,就一個字“操”)。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10328062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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