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職應屆畢業生,可以直接報考國家考試→一般警察考試→消防警察人員
應考資格:四等考試:18歲以上,37歲以下,高中職以上畢業者。
民國100年起警察人員考試採行「雙軌分流新制」,「警察特考」由警校生應試;「一般警察特考」由一般生應試。新制「一般警察特考」不僅增加報考類別,更大幅放寬應考資格,除了放寬報考年齡上限,男性應考人不受兵役限制亦可報考,為非警校畢業的一般生開啟投身警察工作的方便途徑。 |
一般警察人員主要分發至中央警察機關、縣市警察局、各地派出(分駐)所。內勤負責各項業務工作規劃、文書處理等;外勤則依勤務規劃,係從事分駐(派出)所、交通、保安、刑事偵防及其他第一線外勤工作;消防警察主要分發至內政部消防署及各縣市消防局,從事災害預防、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等業務工作。 |
警察人員之俸給,分本俸、年功俸及加給,因職務之特殊性,較一般公務人員享有更高之專業加給,三等月薪約65,000元,四等月薪約55,000元;考績、加給獎勵、休假、退休、撫卹等方面,都是依據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辦理。警察人員不僅薪資待遇優渥,同時還享有婚喪補助、生育補助、教育補助、購屋貸款、優惠存款…等各項福利,福利制度健全。 |
「102年一般警察人員特考」預定3月報名,6月考試;凡18-37歲,大學以上可報考三等考試,高中職以上可報考四等考試。有志加入警察行列之考友,應把握機會,儘早準備! |
文章出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20629001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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